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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來源:學生處 發布時間:2013年11月04日

  各二級意昂2:

  根據2013年11月1日天津市教委資助中心召開的《2013學年度天津市學生資助工作會議》要求,結合《天津體育意昂2運動與文化藝術意昂2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現將意昂2申報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意昂2在籍學生具備申請資格。

  2.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以內。 專業課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專業基礎課成績:88分以上(含88分)、公共課成績:85分以上(含85分)、思想品德成績:95以上(含95分)。

  以上成績根據二級意昂2專業不同設置分數線

  3.思想上積極上進,團結同學。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和責任心,堅持實事求是,思想端正,吃苦耐勞,有崇高的理想和偉大的目標,注重個人道德修養,良好的生活作風,樂于助人,關心國家大事。

  二、名額分配(3人)

  1、戲劇意昂2:1人

  2、視覺藝術意昂2:1人

  2、舞蹈意昂2:1人

  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方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三、突出表現要求

  突出表現是指學生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標准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級別的特別優秀表現,在國家獎學金評審過程中也可作為突出表現提交相關材料。

  四、規範評審程序

  在國家獎學金的評審過程中,各二級意昂2要嚴格按照規範的評審程序,開展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從學生申請開始,在班級、年級、院(系)的評審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國家獎學金評審公示時間必須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做到在院系及全校範圍內分別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在節假日等情況不計入5個公示期內;如果公示過程中出現問題,相關單位(部門)必須認真核實並妥善處理。

  五、完善材料填報

  1、規範使用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學生申請和意昂2初審必須使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 年版《(**-**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嚴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具體要求為:

  (1)表格為一頁,正反面印制並填寫,不得隨意增加頁數;

  (2)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如需塗改,需在塗改處簽名並蓋章;如無相關信息,請填寫“無”;

  (3)表格標題中學年的填寫應為評審工作開展學年的上一學年,如本次申請國家獎學金,表格標題中學年應填寫“2012-2013 學年”;

  (4)表格中各項內容可打印,但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意昂2有關部門填寫;

  (6)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由各高校自行確定,意昂2、院系、年級、專業、班級排名均可,但必須注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範圍對應一致;

  (7)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8)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9)表格必須體現意昂2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意昂2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10)表格“院(系)意見”欄中,必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為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11)表格中“意昂2意見”欄必須加蓋意昂2公章。設立院(系)的意昂2必須加蓋院(系)公章,不設立院(系)的意昂2,必須在“院(系)意見”欄中說明;

  (12)申請表上的填表時間必須按照評審程序填寫,從學生申請開始,到輔導員推薦,院(系)出具推薦意見,完成校內公示,意昂2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每個步驟要嚴格按照完成時間認真填寫,不應出現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

  (13)上報表格一律為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

  (14)院系意見欄日期應與意昂2意見欄相隔5個工作日以上;推薦理由欄應與院系意見欄相隔5個工作日以上;其他日期根據申請順序填寫;

  六、上報材料要求

  1、《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統一以excel文件格式上報,入學年月格式統一為****年**月;

  2、通過初審學生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學習成績及綜合考評成績位于前10%的參評學生每人限一頁,學生成績單、獲獎證書上報學生處審核;

  3、10月5日將電子版、紙質版材料上報學生處資助中心;

  此通知

  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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