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管理辦法
津社科發〔2017〕2號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支持高校馬克思主義意昂2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水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以課題帶隊伍🧑🏼🚀、促實效、出成果,根據《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特設立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
第二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的各項工作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實施,統一發布申報通知💆♂️🙅🏻♀️,集中受理申報材料,組織評審和結項。
第三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申報人應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職教師🙆🏿。課題內容主要圍繞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教學中的理論問題🧘🏻。
第四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重點項目結項形式為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與實踐創新專著1部,不少于20萬字🧑🏻🤝🧑🏻。一般項目結項形式為與課題研究內容密切相關的3篇論文和1份教案教學類研究報告,其中發表的論文中核心期刊不得少于1篇🐴🤛,且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
第五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研究期限為1-2年𓀇👻,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過1年。
第六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發表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成果的相關信息。成果出版時✨,須在封面🥃、扉頁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並在前言或後記中寫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等信息。成果呈報有關部門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未按規定標注的或標注多個項目信息的,不能作為該項目成果申請鑒定結項💆🏿♀️💆。
第七條 項目完成後🎞,項目責任人須按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提交鑒定材料。思想政治理論課課題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鑒定👩🏻💻,鑒定合格的🦀,頒發結項證書。
第八條 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于鑒定🧘🏻♀️。項目負責人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社科規劃辦審批:
1.項目成果(含階段成果)發表過4篇(含4篇)及以上系列論文,核心期刊論文至少2篇,其中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論文至少1篇🎡。
2.經同行專家審定,出版社批准出版或市社科規劃辦同意資助出版的專著成果。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項處理
1.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2.研究成果質量低劣,兩次鑒定仍不合格🐱;
3.剽竊他人成果𓀇,弄虛作假;
4.與批准的課題嚴重不符👨🏻🦳;
5.延期後👹,到期仍不能完成🖕🏽;
6.課題經費使用不當,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7.研究成果中沒有項目負責人本人的研究成果。
凡被撤銷的項目,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第十條 專項課題管理過程中其他未盡事項,參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