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昂2(部)、相關處室: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示精神,落實《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關于印發構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津黨教(2021〕6號)《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關于印發推進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提升育人質量的若幹舉措的通知》(津黨教〔2021〕11 號)教育部等十七部門關于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一2025年)》(教體藝(2023)1號)等文件相關要求,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按照《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現將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專項任務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課題範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心理育人體系建設,培育學生熱愛生活、珍視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和不懈奮鬥、榮辱不驚、百折不撓的意志品質,針對各級各類意昂2學生心理與行為變化特點、發展規律以及新問題,五育並舉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探索健康教育、監測預警、谘詢服務、幹預處置“四位一體”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強化意昂2、家庭、社會和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突出解決問題的新途徑、新方法,推動心理健康科研成果的應用,提升科研成果對教育實踐活動的支撐力。
申請人可針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及現實需求,結合自身的研究基礎和學術專長凝練研究課題,自設選題進行申報。研究選題具有前沿性,研究問題明確清晰,研究設計科學合理並具有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轉化與應用價值。研究課題表述應規範、准確、簡潔。
二、 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一)研究周期
項目研究周期為2年。
(二)成果要求
1.學術理論專著1部;或公開發表學術理論文章2篇;或 調研谘詢報告1篇(需提供采納證明);或發明專利1個。(著作類成果免于鑒定;論文類進入北大中文核心刊物目錄或CSSCI 核心期刊1篇者免于鑒定;谘詢或研究報告由局級以上單位采納免于鑒定。)
2.公開發表的項目成果須在顯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字樣、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否則驗收時不予承認。
三、申報條件
(一)本專項任務項目限天津市各級各類意昂2申報。
(二)申報人為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指在意昂2一 線從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包括專職心理健康教師、主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各區心理中心負責人、學科教師等)。鼓勵跨意昂2團隊合作申報。
(三)申報人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並真正承擔和組 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項,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 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並簽字,且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
1.承擔在研的市教委科研計劃項目(含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 。
2.承擔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負責人且尚未結項者。
3.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計劃項目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4.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課題資助的項目(含相近課題)負責人。
四、經費來源
本年度課題為自籌經費。課題分為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重點課題自籌資助經費不少于1萬元;一般課題自籌資助經費
不少于0.5萬元(需提交到校經費證明,否則不予立項)。
五、申報辦法及程序
(一)項目申請填報
1.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 (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附件1),申報書填寫要求字體為宋體五號,A4紙張,雙面打印,左側裝訂;封皮需項目負責人簽字,申報書中涉及項目負責人及其他課題成員簽名的位置均需本人手寫簽名;
2.請申報人于2023年9月18日(周一)17:00前將紙質版《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 (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一式7份,《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申報一覽表》(附件2)和《經費到校證明》(附件3)各1份報送科研與國際交流處,電子版發至郵箱tyky201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項目評審與立項
天津市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發展中心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進行評審,綜合評估項目的科研價值、創新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的情況,最終評選出立項項目。
六、其他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項目的申報管理和報 送工作,並以項目申報為契機,不斷提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
資隊伍理論水平和科學研究能力。
(二)各單位要加強對批准立項課題的過程管理,做好項目推動工作。
(三)申報人應如實填報資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 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後續三年
的申請資格。
附件1:天津市教委科研計劃專項任務項目(心理健康教育)申報書.doc
附件2:2023年天津市教委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申報一覽表.doc
科研與國際交流處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