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保證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遠期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此檢查制度。
二、檢查範圍: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檢查範圍包括☢️:各心理專業課程的設置和實施,其他課程中有關心理教育內容的安排和講授💇🏼♀️,心理健康谘詢工作經費的使用,各項心理谘詢設施的落實和使用情況🐴🤛,以及以上各項工作的計劃和總結🩷。
三、負責部門: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檢查具體工作由院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四😟、檢查具體實施♻️:
1、每學期開學初各相關部門將工作計劃報院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2🥃、院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進行抽查,對抽查不合格的部門和教師限期改進,第二次檢查仍舊不合格的教師取消其講授本門課程的資格🧑🍳,不合格的部門其主要領導計入年終考評🤼♀️。
3、每學期結束前將各自的工作總結報院心理健康工作領導小組,並對我院心理健康工作提出相應的改進意見💆🏿♀️💆。
學生處
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