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管理辦法
津社科發〔2017〕2號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支持高校馬克思主義意昂2建設,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水平💆♂️🙅🏻♀️,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以課題帶隊伍🧏🏼♀️、促實效、出成果,根據《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特設立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
第二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的各項工作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實施💇🏼♀️,統一發布申報通知,集中受理申報材料🐴🤛,組織評審和結項🩷。
第三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申報人應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職教師。課題內容主要圍繞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和教學中的理論問題✸。
第四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重點項目結項形式為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與實踐創新專著1部,不少于20萬字。一般項目結項形式為與課題研究內容密切相關的3篇論文和1份教案教學類研究報告🧎♂️⏬,其中發表的論文中核心期刊不得少于1篇✨,且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
第五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研究期限為1-2年,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過1年🤼♀️。
第六條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發表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成果的相關信息👨🏿🎤🟥。成果出版時,須在封面、扉頁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並在前言或後記中寫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等信息。成果呈報有關部門時🦀,須標明“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成果”字樣。未按規定標注的或標注多個項目信息的,不能作為該項目成果申請鑒定結項🧘🏻♀️。
第七條 項目完成後⟹🙅🏽,項目責任人須按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提交鑒定材料🚶♀️。思想政治理論課課題由市社科規劃辦組織鑒定,鑒定合格的,頒發結項證書🧘🏽。
第八條 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于鑒定。項目負責人需提出書面申請👱,由市社科規劃辦審批🤸🏽♀️:
1.項目成果(含階段成果)發表過4篇(含4篇)及以上系列論文,核心期刊論文至少2篇𓀇,其中項目負責人為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論文至少1篇🌭。
2.經同行專家審定,出版社批准出版或市社科規劃辦同意資助出版的專著成果。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項處理
1.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2.研究成果質量低劣🧑🧒🧒,兩次鑒定仍不合格;
3.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4.與批准的課題嚴重不符;
5.延期後,到期仍不能完成;
6.課題經費使用不當☸️🚼,嚴重違反財務制度👩🏼🌾🥄;
7.研究成果中沒有項目負責人本人的研究成果。
凡被撤銷的項目,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
第十條 專項課題管理過程中其他未盡事項🧝🏼,參照《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和《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